有人說, 地球屬於所有的生物, 所有生物都有生存權, 所以人類沒有權利趕走夜鷹。
ok, 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很合理, 但請問:
老虎毒蛇出現在你家旁邊, 是不是也沒有權利趕走它 ?
蟑螂老鼠跑進你家, 是不是也沒有權利趕走它?
野狗在你家門口吹狗螺, 是不是也沒有權利趕走它?
以我家這邊為例, 附近有溪流, 沒有河堤工程進行, 但自從夜鷹報到後偏偏就是挑人類的社區鬼叫,這種冥頑不靈的鬼鳥是要談什麼生存權? 生存權是建立在懂得互相尊重的基礎上, 不是無限上綱! 夜鷹的高分貝噪音已經影響到許多人的生活, 請不要視而不見。連同是人類的痛苦都感受不到, 還大言不慚講的好像非常了解夜鷹的感受, 豈不是笑掉別人的大牙?
套句網友的話- 「吃肉時怎麼不問肉會不會疼?」
一面吃烤鴨炸雞, 一面維護鳥權, 無視別人遭受的精神折磨, 假道學也要有個限度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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